关于申报2017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6-04-06

院科研[2016]39号

各学科:

    2017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已经发布,请各学科根据通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进行申报。主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每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20万元,项目起始时间为2017年5月,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2-3年。

二、项目负责人与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属我院正式职工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中35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30%。

   2. 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3. 市科技计划已立项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专项类别。

   4. 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须注意选择申报项目的所属领域, 网络评审将按项目所属领域分组进行。经本专项项目支持发表的论文需标注广州市科技计划资助和项目编号,验收材料中的论文如未标注广州市科技计划资助和项目编号的,将被视作无效验收材料。

三、申报方式:

  (一)本项目实行单位总数限额申报。故请每个专科限报一项,各专科申报的项目须经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在申报书首页亲笔签字同意,否则将不予进入医院评审程序,经过医院评审,按照上级要求择优确定正式申报项目。建议各专科在申报工作中应整合相关资源,选择研究基础较好的项目参加院内评审。

   请项目负责人用附件3中的“申报书(模板)”进行撰写。请于4月15日前一式七份纸质申报书和电子版提交到科研科。过期未上交者一律不予受理。医院将尽快组织院内评审确定正式申报资格者。

  (二)通过院内评审的申请人请于5月3日9时前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提交申请书。请项目负责人时时关注网上申报进度,当项目状态显示为“科创委已受理”,即可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有原件1份)。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 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联系人:肖菲喆           电话:8035、87334871

   邮箱:fionaxfz@126.com

科研科

2016年4月6日

附件:

1关于发布广州市科技计划2016—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3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请不要上传系统)

4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